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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背景下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的困境与举措
发布时间:2021-09-07
来源: 咨询报告第78期
作者: 何微微 谢玲红
摘要:在当前的农民收入结构中,财产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度逐年增加,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和上升空间。作为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土地是农民实现财产性收入增长的重要载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核心要义在于赋予农民更多土地财产权利,让农民平等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本报告在回顾和总结大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效的基础上,从入市范围、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入股收益分配三个方面总结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拓展入市范围、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加强入市与“三变”改革融合、推动入市与“三产融合”联动、促进入市与“三社融合”衔接的等五点建议,以此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增长,让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获得感、利用获得感和收益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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