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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涉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补齐农业科技创新短板
发布时间:2021-01-28
来源: 咨询报告第58期
作者: 吴孔明 毛世平 王晓君 林青宁
摘要:强化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涉农企业创新能力是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效对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当前我国涉农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还不够突出,创新能力整体偏低,企业内部创新要素短缺,突出表现为研发投入强度低,研发机构不健全,“技术拿来主义”多,创新环境不完善。适应新发展阶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需从培育农业科技型精英企业、创新研发经费投入方式、健全不同类型研发机构、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化调整财税激励政策等方面多措并举,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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